【报名】保护湿地·关爱母亲河-种植红树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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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活动主题】保护湿地,关爱母亲河
【主承办单位】
主办单位:泉州市环保局
承办单位: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、泉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
【参加单位】(共170人)
泉州市环保局20人
台盟泉州市委会10人
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0人
鲤城区、丰泽区、洛江区环保局各10人
后渚边防派出所20人
泉州市自行车运动协会30人
泉州市湿地学会10人
平安保险公司泉州分公司20人
泉州师院环保志愿服务分队(蓝湾环保协会)20人

活动时间:2015年6月18日(星期四)下午
集合时间:14:30
集合地点:QCA会所(侨乡体育馆东侧)
出发时间:14:45
骑行路线:QCA会所(起点)→待定→目的地:丰海路-后渚大桥下河口湾滩涂
里程:
耗时:
骑行难度:低

【活动流程】
14:30 QCA参与人员集合(QCA会所)签到
14:45-15:45 出发,骑行到达活动地点(丰海路-后渚大桥下河口湾滩涂)
15:50-16:00 全体活动人员集合
16:00-16:05 市环保局领导活动讲话
16:05-16:10 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-介绍红树林种植知识要点
16:10-16:15 介绍有关活动注意事项
16:15-17:15 分3个小组开展-种植红树林、鸟类监测、清洁海滩活动
17:15-17:30 活动结束,合影、整理活动工具等

【报名须知】
1、要求参加人员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,于活动前仔细阅读免责声明书及注意事项,同意免责声明内容并签字确认,报名方生效。
2、报名时,请正确填写您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(资料不齐或使用网名报名的无法生效),有入车队的请备注车队名。
3、※参与本次活动的QCA会员登记时请备注自己的会员号,并请携带会员证参加。(活动后盖活动章☆集章有惊喜)
4、安全第一,骑行者们请配齐必要的安全装备,拒绝无佩戴头盔者参与。

【活动注意事项】
1.活动车辆临时停放在丰海路路上,要注意停车安全,有序停放车辆,服从活动出勤交警的停放指示。
2.由于活动是在河口湾滩涂上开展,参加活动人员要注意活动安全,穿着便装、做好防晒等工作。活动将提供环保志愿者帽子、防护袜、简易药品、矿泉水等防护用品。
3.活动过程不可随意扔垃圾和饮料瓶,活动结束后,活动用品要统一放回指定位置。
4.如遇雨天,活动将延期开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【骑行注意事项】
1、骑行时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绝不允许闯红灯,禁止相互赛车、飙车以及在快车道、人行道上穿插追逐、嬉戏玩闹。
2、听从领队指挥,统一行动。没有特殊情况,中途不允许擅自离队,需要提前返回者须在领队的安排下安全返回。绝不允许超越领队,随意插队。
3、在遇见障碍物或危险情况时,应立即通过声音或喇叭提醒告知后面的队友缓慢减速,切勿紧急刹车、晃动、急拐等危险操作。
4、正常骑行速度为时速20-25码,如认为速度较慢,可练习踏频。
5、骑行中双列并排,前后车距保持在1.5-2.0米之间,双领队左右要保持间隔,或根据情况分为快慢队分别骑行,不允许多人并排骑行。
6、骑行中,经过路口或拐弯时,应放慢车速,用惯性滑行。
7、骑行中严禁带耳机听音乐等不安全行为。
8、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和良好的心态,骑行中不以强度、速度、距离来评价队友。
✔集体活动要顾全大局,体能好的不要太个人主义,体能差的不要缺乏信心。骑行的意义不在快慢,经历的过程促使我们成长,最终收获健康与快乐!

【免责声明】
致各位参加2015年6月7日“发展体育运动,增强人民体质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暨助力一带一路——“清新泉州·环保骑行接力”骑行活动的骑友们,活动方就各位参与本次骑行活动作如下免责声明:
1、根据各位参与人不同情况,为促进骑行活动的顺利开展,活动方仅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、协调工作,为保证活动报名公正公平公开进行,活动方有权利在必要的时候公示报名详情;
2、各参与成员在骑行活动中应恪尽职守,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;
3、凡参与活动的骑友,应当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;骑行期间过程中个人如发生任何意外,活动方及组织者与其他参与活动人员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;
4、凡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,任何个人发生任何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应当自负、自理承担,活动方及组织者与其他参与活动人员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;
5、凡参加骑行活动人员,在活动过程中不允许喝酒,违者造成任何未能预见的事故,活动方及组织者与其他参与活动人员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,个人应当自行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相关连带责任;
6、凡参加骑行活动人员在活动过程中都需本着和睦相处、交流为主,不得恶言相对及因为任何事情起引起闹事、殴打行为。如发生不愉快应遵从群体参与活动人员劝解,若劝解无效,群体任何参与活动人员都有权报警,发生民事责任全由肇事者自行承担所有连带责任,活动方及组织者与其他参与活动人员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;
7、凡参加骑行活动人员,骑行活动过程中个人出现心脏病或是酒精中毒、各种突发性事件或不可预测事件,全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,活动方及组织者与其他参与活动人员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;
8、对于参与骑行活动的个人,在骑行活动中引起的行为暂未预见或已预见的等相关刑事、民事、意外事故责任全由个人自行承担任何带来的连带责任,活动方及组织者与其他参与活动人员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;
9、活动方对于骑手的自行车若产生损坏或丢失不负任何责任;
10、任何个人参与本次召集的骑行活动都被视为已认可本【免责声明】,本【免责声明】未列出未能预见事故等发生事故则按【免责声明】第8 条执行;
11、一经报名确认参加骑行活动人员则视为默认本【免责声明】。其它未尽事宜,活动方及组织者有权补充和保留最终解释权。